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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 34 偷情-NH 男O上位女B下位

    银行里又来了一批实习生,上一批实习生刚刚转正,立马就变成了老油条的样子,混在我们这些工龄五六年的员工之间,难以分清。

    有个年轻的小帅哥,是个Beta,后来的群里八卦说好像还在读大学三年级,特地来要了秋甜的微信,秋甜无奈地把小泽的照片展示给人家看,结果这小男孩还有点不卑不亢的意思,但最后秋甜还是没有把微信给人家。

    “我为什么要给啊,我都是有家室的人了。”邻桌的一个同事问起时,秋甜噘着嘴回复。

    秋甜是最先察觉我分手的人,当然主要因为我脖子上的伤好得不够快,我的秋装里又很少高领,她问起来,我就如实坦白。

    她很为我打抱不平,并且忿恨地骂了洪黎一堆难听的话,大多说的都是什么Alpha都是被信息素控制的,还有什么精虫上脑。我觉得她用的这个都有点以偏概全,但是脖子上的伤口隐隐作痛,促使我积极的附和着她。

    “甜甜姐,经理让你去她那里一下。”一个秋甜带的实习生哒哒哒地跑过来,打断了秋甜滔滔不绝地骂声。她赶紧收拾好仪态去了经理办公室,不一会儿又美滋滋地出来了。

    “经理干吗突然叫你?”

    “我的病假呀!拼死拼活半年多终于攒得差不多了。”秋甜笑得开心极了,仿佛马上就可以解放。

    我这才回想起她的腺体手术,她说过想在年末忙完了正式去做手术,这样算上春节七天假期,她就可以休息半个多月,刚好可以差不多调整完。

    “真的没影响吗?”我还是对这个手术充满了疑惑,毕竟从国外引进没有多久,而且之前看新闻,也出现过一些医疗事故和家属的纷争。

    “我都咨询过的,我这样没有标记的,手术过程都很轻松的,甚至可以做微创呢。不过再怎么说,这都是一个器官,多多少少肯定会有影响的,反正我只要不死就行!”

    她说得很轻快,最近秋末入冬之后,银行里很多Omega都习惯用丝巾或者小围巾来装点脖子,好像是最近流行起的时尚,不少beta也在效仿。不得不说,比一些传统的止咬器要好。

    一块粉色的丝巾此时就缀在秋甜细长的脖子上,她的脖子是我见过的人里长得数一数二的美。她这种脖子应该就是那种网上说的天鹅颈吧。

    一天过得很顺利,唯有下班打卡的时候被冷风袭击之时让人苦恼,最近的气温飘忽不定,犹如夏天烈日之间将下不下的雨,搞得人心烦。我试图用我的风衣裹紧我自己来抵御无孔不入的寒风,结果未能成功,只好加速躲进我的车子里。

    每次下班开车回去我都有点抗拒,其实我认为自己是个没有什么差脾气的人,但是开车的时候就是会有无名的怒火,所以当我第二次成为最后一个没能顺利过绿灯的时候,我忍不住骂了一句天,并想推掉晚上史密斯的聚会。

    史密斯,我那个独身主义Omega朋友,上一个月的朋友圈签名还是性感单身尤物,这个月就变成了恋爱中,而就在昨天,他打电话告诉我他要暂停自己的老鸨生意了。

    “为啥啊?”当时在电话里,我很配合地问他。

    “因为我要结婚啦!明天来我的单身派对吼!来了就得喝酒,到时候我给你开房间睡。”史密斯炮轰似的说了一连串,把一切都安排妥当,我连拒绝的话都说不出来。

    他还很贴心地告诉我不用担心洪黎,他已经不在史密斯的邀请清单上了。

    我只好应邀。

    到了酒店的时候,就有一个巨大的立牌,上面印刷的是装扮得相当矫揉造作的史密斯的艺术照,玫瑰花瓣指引着我到了史密斯订的大舞厅里,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他的金婚宴。

    舞厅设置的和那种蹦迪用的酒吧无异,人相当多,史密斯是个爱热闹的人,这次应该也是声势浩大地把能邀请到的全邀请来了,我甚至还见到了几位定居在国外的旧友。

    史密斯今天非常sao包,穿了一件粉色紧身皮衣,在昏暗的舞厅里热烈得像是黑夜里的粉色火烈鸟。我把这个有点滑稽比喻说给他听的时候他哈哈大笑,告诉我这是他头婚敬酒时穿的衣服。

    酒精是个相当好的东西,虽然我不常喝,但我无法否认。我和酒的关系就像我和披萨的关系,看不见它的时候想不到,一见到它又觉得分外思念。我在吧台前要了很多杯,那些漂亮的酒装在玻璃杯里的样子好比钻石,非常美,让我忽略了它滑入喉口的微苦。

    史密斯请来的乐队非常有格调,也难怪他的人际如此之广,偌大的舞厅里大家围着史密斯摇摇摆摆,我被酒熏得有些睁不开眼,坐在一旁的座位上呆呆地望着这有些糜烂的场景。

    一舞终歇,史密斯穿过人群在我身边坐下,我先是恭喜了他,又问怎么不见他的结婚对象。

    史密斯给了我一个夸张的白眼,“这是我的单身派对,我老公再怎么玩得起来啊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突然又结婚了?这回遇到真爱了?”

    一向浮夸还有点娘的史密斯突然沉默了下来,神情严肃又庄严,吓得我在酒劲里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。

    “可能吧,其实我有点害怕。”史密斯这么说。

    我知道他说得害怕是什么,再一次跨入一段婚姻对于一个已经失败过一次的人来说,的确是一场豪赌,如果说第一次他是无知初犯,那这次就是明知故犯了。

    “不过呢,我还是愿意为他赌一把的,大不了,再离了呗。”

    我叫他别在婚前说得这么晦气,并祝他新婚快乐。他不准备办酒席,只和伴侣家人一起吃饭领证。

    酒精让我的脸发热发烫,强求我站起来走走,才能消散。不知不觉,我走向了舞厅中央,乐队开始奏起热辣的恰恰,甚至带一点难以言喻的情色意味,来来往往的宾客们身着华服紧紧拥抱在一起,很多人没有跳舞只是拥抱。

    我却跟着那愈发激烈的音乐跳起来,起先我被自己的脚给绊了一下,后来又跳得很奔放,这么说是因为我随手拉了一个人加入了我的舞蹈。我能依稀听见史密斯在不远处给我拍手叫好,我和那个陌生人快乐地跳着舞,昏暗灯光下我看不清那人的脸,但是看到了她柔软飘逸的长发,以及黑暗里的反光的天蓝色长裙,应该是个高个的女人。

    有些事情、一些感情,在白天无从寻找,但是却在晚上侵占大脑,此时此刻,酒精作祟,我只有一个想法,那就是我要疯,我要快乐。

    一曲终了,我晕乎乎,走路需要我新结识的舞伴的扶持,史密斯问我要不要去房间休息,我接过房卡,坐上了电梯。

    电梯里的场景让我想起一部有名的电影,里面的男女主在电梯门关闭时像野兽撕咬一样疯狂接吻,又在电梯门开启的时候假装若无其事。

    我于是问我的舞伴:“可以和你接吻吗?”

    她点点头。

    我又问:“那可以和你zuoai吗?”

    我问得有点孩子气,好像是在问“可以给我糖果吗”

    她又点点头,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于是我们在电梯关闭时接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