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险队伍的开销支出。元老板说:“我爸这个人,特别喜欢探险,总是喜欢和驴友一起出去玩,他就负责记账,后来他们进了一个大沙漠……”本子上都是账目,但后来变得不同,是一个路线图,很可惜,路线图已经被撕掉了很多,看不太清楚。随即是各种凌乱的图腾,万俟林木注意到,元老板的父亲在本子上花了飞鸟的图腾。鸟腿很细,展翅引颈,这个图腾的模样非常像花停云手捧的飞鸟天灯,也就是帝俊火种的模样。再往后翻,是用钢笔画出的各种线条,交错在一起,应该不是什么路线,因为线条太诡异了,各种各样拧在一起。这是……“发泄。”罗参看了一眼,淡淡的说:“他们应该遇到了什么绝望的事情。”果然,再翻下一页,上面写着……——我们都会死在这里。——死!!!——天火……——吃人了。整个本子的最后一页,只写了这么一句话“天火吃人了”,之后再也没有其他文字。元老板说:“我老爸进过几次沙漠,也是算是有经验的老手了,那次他和几个驴友又进了沙漠,回来之后就疯了。”和元老板的父亲一起进沙漠的驴友全都死了,没有一个活着出来,只有元老板的父亲活了下来,在医院里躺了整整三个月。三个月之后变成了傻子。元老板显然已经喝醉了,“嘿呵呵”的傻笑:“我爸说,他能看到鬼影!在自己眼前飘啊飘,耳朵里都是鬼哭,哎呦好可怕的!更可怕的是,我老爸还不认识人了,以前认识的人全都忘记了,疑神疑鬼。”“总之神经就不正常了。”“那之后,家里带着老爸去看了几次医生,医生说是受创太严重了,所以才会出现这样情况。”元老板说的很轻松:“反正没几年,我老爸就去了。”万俟林木和罗参看完了本子,交还给元老板,罗参淡淡的说:“恕我直言元老板,您父亲已经遭遇了这样的灾难,你为什么还想去沙漠?”元老板嘿嘿一笑,拍手说:“嗨,大家都是生意人,这还不知道为什么吗?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,这年头钱不好赚啊,谁都有自己的难处,我也就是想要赚一笔钱,好好的安度晚年不是吗?如果有可能,把我老爸当年那些驴友的遗体找回来,好好安葬,也当是嘿呵呵,做一桩善事了,不是吗?”元老板似乎怕他们拒绝:“这可是桩好买卖,如果二位答应,倒时候除了佣金之外,咱们二八分成,我八你们二,怎么样?”罗参说:“钱的问题先不谈,元老板想要进沙漠,首先需要一些‘本钱’,按照您父亲留下来的这个手记,恐怕一辈子也找不到什么沙漠天火吧?”元老板“咕嘟咕嘟”灌了半瓶啤酒,用手背抹了抹下巴上的酒水:“嗨!这个你们不用担心,我老爸从沙漠回来,一直疯疯癫癫的,他在医院住了三个月,护工说他是疯子,一直在医院的墙上涂涂抹抹,后来我要看,嘿呵呵,竟然是一副地图!”元老板说着,拿出手机,是一张相片。背景是医院,绿色白色相间的墙壁,还是那种很古老的医院,一看就有些年头了。墙壁上密密麻麻,画的都是黑色的印迹,仿佛一张天罗地网,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。元老板只是给他们看了一眼,并没有完全拿出来,随即又收了回去:“这可是嘿呵呵,我的法宝,只要你们答应,到时候就按照这个地图去寻找,怎么样?”罗参微微一笑:“看来元老板是有备而来,既然这样……成交。”咚!元老板立刻放下酒瓶,将酒瓶蹲在桌上,笑呵呵的伸出手和罗参握手,说:“罗三爷,爽快!那就这么定了!”他说着站起身来,伸了个懒腰:“酒足饭饱,出发我叫你们。”元老板离开滋滋乱响的烤盘桌,突然回过头来,“嘿呵呵”笑了一声,醉的不轻,摇摇晃晃的,冲着万俟林木和罗参咧开嘴说:“哦对了,天火……要吃人,记得进沙漠之前,先给自己买好意外保险,嘿呵呵……”第104章荒漠天火2滋——滋啦啦——滋……烤rou盘发出“滋啦啦”的崩油声,元老板甩下一句阴森森的“天火要吃人”,扬长而去。元老板摇摇晃晃的离开餐厅,临走之前,还在自助餐的台子上顺了一瓶啤酒,结果被门口的保安发现了。“这位先生!”“我们餐厅的食物不能外带!”“先生!先生……”“您可以吃完了再走,但是不能外带……”万俟林木伸手扶着额头,叹气说:“这个元老板,看起来不是太靠谱。”罗参点点头,用烤rou夹翻了一下烤盘上的rou,随即夹到万俟林木的空盘子里,说:“木木,吃rou。”万俟林木把rou塞进嘴里,突然转头看着罗参,说:“顾野航介绍的什么玩意,他不会是坑你这个情敌来着吧?”情敌……罗参听到这个就头疼,无奈的说:“那是谁的错?”万俟林木耸了耸肩膀,说:“肯定不是我的错啊,是你当时吵着闹着要当小三儿的。”罗参:“……”那不是因为罗三爷的占有欲作祟,听说有亲密戏份,所以不想让他家木木去和花老板亲近么。元老板一阵鸡飞狗跳离开餐厅,万俟林木和罗参反正都出来了,就在外面吃完了烤rou,万俟林木本着绝不能吃亏的原则,吃得离撑死只有一线之差,最后只能散步回家。去沙漠找天灯一切事宜全都由元老板负责,他们只负责搭伙就可以,当然了,找到了宝贝之后,大头当然是元老板的。不过万俟林木最在意的是帝俊火种,至于其他宝贝并不怎么放在眼里。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,元老板一直在准备去沙漠的事情,天气慢慢有些回暖。回暖,又回暖。又回暖!一直回暖……万俟林木无聊的趴在开心墓场的办公桌上,“骨碌碌——骨碌碌——骨碌碌——”用手拨楞着桌上的金蛋。烛龙蛋。金蛋似乎特别喜欢万俟林木,也可能是因为万俟林木拥有烛龙血统,和金蛋五百年前是一家,所以金蛋很喜欢万俟林木,总是没事就滚过来找他“玩”。巧了,万俟林木也喜欢金蛋。原因无他,因为金蛋是金色的,沉甸甸的。不止如此,还会长个儿。天气回暖这段时间,从鹌鹑蛋的大小,已经长成了鸡蛋大小。再长一长,